- 依據中華民國一貫道慈善功德會108年9月2日(108)一貫道耀字第056號函辦理。
- 申請資格如下:
- 家境清寒亦好學者(品格良好、學業總平均甲等以上)。
- 推薦名額:每校1名,請各校自行審理該生是否等付申請條件(一年級新生無成績,不符合本案申請資格)。
- 獎助學金額:新臺幣貳仟元整,申請資料無誤,即在一個月內匯款指定帳戶。
-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8年10月2日止,以掛號寄至80656高雄市前鎮區景德路2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本案未盡事宜,請逕洽該基金會人員,連絡電話:(07)3381229。
- 相關網址:http://www.tc.edu.tw/news/show/id/14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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