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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3日 星期五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2022向陽教育獎

  1. 依據本局2022向陽教育獎實施計畫辦理。
  2. 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特辦理本計畫。
  3. 推薦對象:本局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0學年度在學學生。
  4. 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1.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2.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5. 請踴躍薦送符合條件之學生,詳細計畫請洽教務組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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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5日 星期二

轉知111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

  1. 依據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11年2月10日湖農工學產字第1110000949號函暨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辦理。
  2. 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1. 補助期程
      1. 本案為半年度執行案件,執行期程為111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2. 請務必掌握時效於111年3月10日至4月9日完成線上填報,並將相關書面資料於111年3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免備文掛號郵寄至本局國中教育科楊小姐,逾期恕不受理。
    2. 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轉知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111年補助中部地區國民中小學參觀教學實施計畫

欲申請請洽教務組辦理:

轉知財團法人快樂學習教育基金會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獎助學金

 詳情參閱該會網站:https://m.facebook.com/happylearning2005

欲申請請於111年4月15日前洽教務組辦理。


2022年2月10日 星期四

轉知內政部移民署「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1. 174258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年1月27日移署移字第1110017307號函辦理。
  2. 旨案係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3. 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1. 報名期間:預計自111年2月14日(星期一)至同年3月14日(星期一)止。
    2.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3. 核發獎項及金額:
      1. 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 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3,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4. 請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署(10066臺北市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洪偉玲科員)彙辦兩項作業,報名期間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5. 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報名表請參閱相關網址附件:
    https://service.tc.edu.tw/share-news/view/174258?standalone=1
  6.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洪偉玲,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525。

2022年2月8日 星期二

轉知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行天宮急難救助」

  1.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2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12918號函辦理。
  2. 旨揭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如有申請需求請上網瀏覽:
    https://www.edu.tw/helpdreams/Grants_Content.aspx?n=2BBF7170197CE7D3&sms=0A01A72AAB9E5CD4&s=0984A85A3A9A6677
  3. 如對旨揭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電話:0800-217885、02-25026606)。

2022年2月7日 星期一

轉知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

  1.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2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12879號書函辦理。
  2. 旨揭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有申請需求,請上網瀏覽:
    https://www.edu.tw/helpdreams/Grants_Content.aspx?n=2BBF7170197CE7D3&sms=0A01A72AAB9E5CD4&s=0984A85A3A9A6677
  3. 如對旨揭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電話:0800-217885、02-2502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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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7日 星期四

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0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

  1. 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1年1月21日賑基字第0001110010號函辦理。
  2. 自111年2月10日起至111年3月10日止受理申請 (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3. 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該會訂有助學金申請辦法,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院校、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前述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3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4. 符合上述申請辦法相關規定者,請依辦法第五點申請方式備妥相關證明文件,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寄交該會申請 (免備文,地址:2314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5樓)。申請辦法及表單 請參閱該會網址:https://www.rel.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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