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1日 星期三

轉知臺東縣吳金玉、吳陳金桂教育公益信託-急難事故助學金


  1. 依據臺東縣政府109年2月24日府授教學字第1090036127號函辦理。
  2. 「急難事故助學金」申請對象:
    1. 設籍臺東縣 6 個月以上,現就讀臺東縣 轄內 國民中學、高中職等學校及前 述學校畢業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學士學位之 學生 。
    2. 上述學生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傷亡等、家庭負擔家計人員非自願性失業、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等經濟困難者,由導師協助證明。
  3. 申請程序及方式:變故事由發生於六個月內者,由學校轉介申請資料向臺東縣政府教育處申請辦理。申請時應檢具助學金申請書(附件二)及所需文件。
  4. 本計畫相關資料,已公告至臺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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